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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开出我省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时间:2022-03-05 10:33:08 人气:224次

《江西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生活垃圾未按规定投放、分类,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或者是屡教屡犯的,可以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罚。昨日,小编从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条例》实施的第一天,该市袁州区新康府街道开出《条例》实施后我省首张垃圾分类罚单。

3月1日8时,宜春市城管执法人员与垃圾分类工作人员启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执法检查工作。9时,工作人员巡查到袁州区新康府街道馨苑社区千年美丽小区生活垃圾五号投放亭时,发现一名居民提着两袋垃圾直接往桶里投。经检查,该居民的垃圾未准确分类,混合袋装。工作人员立即责令其改正,但该居民语气不耐烦地表示,自己马上要上班,没时间配合整改,并拒签《责令改正通知书》。

鉴于现场证据链齐全,当事人拒不签收《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当场拒绝改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执法队员随即开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依据《条例》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居民处罚100元。经工作人员耐心劝导和解释,该居民最终接受处罚,并做好了整改工作。

垃圾分类强制分类时代起步伊始,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条例》的实施主要以教育为先,如果能够按要求改正,不进入处罚程序;如果经教育仍然不改正或者屡教屡犯,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作为执法部门,城管将给予个人和单位更多改正的机会,但是,对于坚决不配合、拒不改正的个人和单位,将予以严管重罚。

来源:高度新闻